关于开展2013年度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工作考评的通知
(来源: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处(地理信息与地图处) 日期:2013年4月22日)
各市国土资源局、测绘地理信息局:
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工作,2013年,我局将继续开展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工作考评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评内容与标准
根据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和“三定”方案规定的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职责,结合2013年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任务,我局制定了《2013年度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工作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》(见附件),并依据该标准对各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进行考评。
二、考评方式
(一)组织领导
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成立考评领导小组,负责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的审批和组织考评。
组 长:陈仲怀 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
副组长:卢显泰 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
李占元 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
周 涛 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总工程师
成 员: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
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考评的日常工作。办公室主任由李占元副局长兼任,办公室设在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处。
(二)考评办法
考评采用评分制,由各市国土资源局(测绘地理信息局)自评并提交书面报告,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进行实地检查、核实,并逐项评分,最后由考评领导小组集体研究,确定考评结果。考评结果分别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各市市委、市人民政府报告,并在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政务网上公布。
(三)奖励机制
考评实行奖励机制,根据考评结果进行表彰奖励。
附件:《2013年度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工作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》(点击下载)
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
2013年4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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